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蕉城区校外培训机构2019-2020学年年检情况通报

2021-03-05 16:28:24 宁区教语社〔2021〕1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蕉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宁区教语社〔2020〕14号),区教育局组织年检工作组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至1月15日对全区各培训机构进行年度检查。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年检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经区教育局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各校外培训机构,共计12所。年检工作组通过听、查、看等方式,对各培训机构在办学思想、管理机制、办学条件、学校管理、师生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量化评估,评估结论认定为良好的1所、合格的11所。

二、工作成效

1.办学行为规范。大部分培训机构能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制定办学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机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培训时间和收费规定,做到诚信办学,取信于民。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2.教学管理强化。大部分培训机构教学活动能遵循课程计划和教学规章制度,大部分教师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各学科有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有学期授课安排,做到不超进度授课。能按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课程,并与学生家长签订课时服务协议。辅导资料购自正规渠道,不使用非法出版物和不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读物进入机构。部分培训机构还定期组织教师外出学习,积极给教师“充电”,拓宽教师视野,有效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安全工作重视。大部分机构能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安全工作制度,确保培训机构的健康稳定发展。能与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能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防震、防火自救能力;绝大部分机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两案九制”要求,强化人员管控、体温监测、防控资料报送、教学环境消杀等工作,保证办学场所安全。

三、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培训机构对年检工作不重视,年检期间机构举办者未到场,对年检文件理解不到位,档案管理不科学,档案资料不健全等。

2.办学行为有待规范。个别培训机构任课教师与报备教师人数不符,存在教师无资格证上岗现象;还有一些培训机构法规意识淡薄,不能严格使用审批核准的校名开展培训,招生简章和广告也未向审批部门进行备案;少数培训机构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为教职工缴纳医社保比例较低,教师队伍稳定性不高,开展教师政治业务培训亟待加强。

3.卫生安全有待加强。个别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内容不详实,应急演练不接地气;个别培训机构无保安,安全巡查制度不完善,检查不到位,隐患排查未形成闭环管理。疫情防控工作分工不明确,制度不健全;防控预案可操作性不强,场所消毒人员落实不到位,通风和消杀无记录等。

四、年检结论

年检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经综合考评,我区校外培训机构2019-2020学年度年检结论如下:

1.年检良好:蕉城区大洋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年检合格:蕉城区新启航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蕉城区吉米怀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蕉城区众智新概念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蕉城区昂利思翔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蕉城区明英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蕉城区艺风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蕉城区肆大名补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蕉城区名之师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蕉城区里德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蕉城区神墨课外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蕉城区天辅星文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五、工作要求

针对年检中各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逐校下发整改通知书,各培训机构要对照存在问题逐一进行整改。下一步工作中,各培训机构务必认真总结,发扬优点,纠正不足,与时俱进,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21年2月1日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