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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2021年秋季宁德一中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2021-07-08 17:40:04 宁区招〔2021〕6号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宁德一中初中部招生的通知》(宁教中〔2021〕6号)、《蕉城区2021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宁区招〔2020〕13号)精神和市教育局党组意见,以及市教育局下达给蕉城区的宁德一中初中新生录取指标,结合蕉城区实际,特制定《蕉城区2021年秋季宁德一中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具体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人员子女(具备政策优待照顾的对象);

2.市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市引进人才子女(宁教中〔2021〕6号文件规定的对象);

3.蕉城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宁区招〔2021〕3号文件规定的优待照顾对象);

4.蕉南、城南、蕉北户籍2021届小学毕业生。

二、录取办法

宁德一中初中招生计划,优先考虑市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市引进人才子女(宁德一中在编教职工子女视同引进人才子女)后,下达给蕉城区的录取指标,用于录取以下申请对象:

1.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人员子女

根据《宁德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宁教综〔2016〕5号)和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政策优待照顾的对象,予以优先录取。

2蕉城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

《蕉城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蕉城区重点企业相关人员子女就读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区招〔2021〕3号)文件确定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设计师、董事会秘书的子女,予以优先录取。

3.蕉南、城南、蕉北户籍2021届小学毕业生

在优先考虑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人员子女和蕉城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后,所剩名额按照宁德十中、蕉城中学、蕉城附中片内户籍生人数(以实际登记数为准)为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

蕉南、城南、蕉北户籍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按照所属宁德十中招生片区、蕉城中学招生片区、蕉城附中招生片区,自愿参与宁德一中初中新生录取名额申请,申请人数未超过该片区分配名额的,予以直接录取,超过分配名额的,采取随机摇号进行录取。

三、申请流程

1.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人员子女、市(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市引进人才子女。①具备政策优待照顾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人员子女的监护人,需提供单位证明、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证明、官兵证、烈士证、因公伤残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②重点企业高管子女的监护人,需提供高管聘书、户口本、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企业工资花名册等原件和复印件;③市引进人才子女的监护人,需提供宁德市“天湖人才”证及复印件、重点产业证明、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适龄学生所在页的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学籍材料等。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5日到蕉城区教育局中教股登记审核,填写《2021年秋季宁德一中初中部就读申请登记表》。

2.蕉南、城南、蕉北户籍2021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蕉南、城南、蕉北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有意向申请就读宁德一中初中部的,监护人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3日到相应片区初中学校报名申请,填写《2021年城区(含城南)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城区初中学校登记审核表》和《2021年秋季宁德一中初中部就读申请登记表》,经学校初审汇总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区教育局审核。

四、其他事项

1.符合申请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或蕉城区教育局登记并填写《宁德一中初中部就读申请表》的小学毕业生,视为放弃宁德一中初中部就读申请机会,不再补报。

2.各片区申请宁德一中就读人数不满该片区分配名额的,所剩名额调剂到其他片区,按照片内所有户籍生人数(以实际登记数为准)为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对于参与申请但未被录取的学生,按《蕉城区2021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宁区招〔2020〕13号)有关精神执行。

3.填写《宁德一中初中部就读申请表》,并被宁德一中初中部录取的,若放弃录取,将不再享受相关片区生源待遇,由招委会统筹安排。

4.蕉城区申请就读宁德一中初中部学生摇号录取地点为宁德一中(旧校区)。

附件:1.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宁德一中初中部招生的通知

           2.2021年秋季宁德一中初中部就读申请登记表.doc
 

宁德市蕉城区招生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附件1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宁德一中初中部招生的通知

宁教中〔2021〕6号

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宁德一中: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21年秋季宁德一中旧校区复办初中,2021年计划招生8个班、400人;宁德一中初中部暂不实行市区划片招生方式,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调整确定招生方式。根据《宁德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23号)精神,经我局研究,现就2021年秋季宁德一中初中部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办法

2021年秋季宁德一中复办初中新招的400名学生,优先考虑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宁德一中在编教职工子女视同引进人才子女);余下的名额按蕉城占85%、东侨占15%的比例分配给蕉城和东侨教育局统筹安排招生,招生对象为:中心城区(城南、蕉南、蕉北、东侨)户籍学生及蕉城和东侨认定的招生优待照顾对象,具体招生办法由蕉城和东侨教育局制定并报我局备案同意。

二、关于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子女的招生办法

1.重点企业高管子女的界定:参照《宁德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宁德市龙头企业相关人员子女就读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操作细则>的通知》(宁招委〔2019〕5号)规定的申报对象,即: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公司乘用车福建分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铝东南铜业公司、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福建鼎信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鼎信实业有限公司、福建青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10家龙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设计师、董事会秘书。

2.引进人才子女的界定:宁德市引进的一类、二类“天湖人才”子女(宁德一中在编教职工子女视同引进人才子女)。

3.办理流程:2021年7月12日至7月15日,以上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持所需材料(备注:所需材料可参照宁招委〔2019〕5号、宁教综〔2018〕17号文件规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居住地或工作所在的区教育局申请就读宁德一中初中部;若企业或单位所处的区域不在或不能确定为蕉城或东侨的,可以向其中一个区教育局申请。蕉城、东侨教育局负责审核申请对象入学资格,并在7月19日前将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我局(宁德一中在编教职工子女名单由宁德一中报我局),由我局按名单扣除招生名额后,余下招生名额按蕉城占85%、东侨占15%的比例分配给蕉城和东侨,由蕉城和东侨教育局按照本区招生办法完成后续的招生。

三、其他事项

1.请蕉城、东侨教育局根据本通知精神,抓紧研究制定2021年秋季宁德一中初中部招生具体办法并报我局备案同意后实施,有关招生日程安排及相关事宜等,及时与我局沟通商议。

2.本通知招生办法适用于2021年秋季。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及2021年招生实际,我局可视情对宁德一中初中部2022年及之后招生办法进行适当调整。

宁德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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