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校(园、院、基地):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21〕75号)精神,现将我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未按时申请2018-2020年首次注册的我区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师进修学校、职教中心、成教中心、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教育督导室、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且未申请2018-2020年首次注册的在编在岗人员。
2. 持有合法办学许可证的我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且未按时申请2018-2020年首次注册的在岗教师。
3. 2020年入伍,教育教学工作满一年,经学校见习期考核合格的新教师(含公办和民办教师)。
二.注册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9日-10月22日;
2.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10月9日-10月23日;
3.区初审时间:10月9日-11月2日;
4.市局复核时间:11月8日-11月19日;
5.省厅终审时间:11月22日-12月27日;
6.注册贴申领时间:12月20日-12月31日。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因特殊情况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要维护关网时间外,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在以上时间段面向定期注册申请人和注册机构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为7:00-24:00。以上时间设置如因系统规划需要临时调整产生变化的,各环节具体落实的时间则以区教育局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三、注册程序
(一)网上申报:2021年10月9日-10月22日
定期注册实行网上同步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定期注册申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注意选择认定机构(教师资格证书上认定机构盖章为准),注册机构(选择蕉城区教育局)和现场确认点(人事关系所在学校,民办学校的确认点为蕉城区教育局语社股)。
报名成功后,注册系统自动生成PDF格式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提交材料和现场确认(10月9日-10月23日)
1.提交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按序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含证书补发、换发和信息变更内容)一份;;
(3)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聘任书(原件审核后退回);
(4)任教单位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附件2);
(5)2020-2021学年年度考核等级证明一份;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的,除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暂缓情形消失或者情况改正的证明。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点:人事关系所在学校(民办学校的确认点为蕉城区教育局语社股)
申请人经网上申报成功后,按上述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确认注册。单位负责确认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登录确认用户管理账户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并给出确认意见及完善其他确认信息;对符合注册对象但逾期未申请注册的人员,单位应主动填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注册未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所有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和相关表格(附件4、5,含电子文档)报送区教育局初审。
申请教师本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签字后附上相应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人事关系所在学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公示。对拟注册合格的中小学教师在申请人所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拍照存档),公示无异议的进行报送,有异议的重新确认审核。
4.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时间:10月9日-10月25日
2.材料报送要求:各校将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按顺序整理,并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注册的材料(以校为单位)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同时报送《2021年宁德市蕉城区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申报人员花名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注册未申报人员花名册》纸质材料及excel电子档,电子档发送到jcqjyjrs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区级初审
对全区学校报送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人作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建议,并在11月6日前将初审意见通报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内。
(四)初审公示。蕉城区教育局将注册初审结论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报宁德市教育局复核。
(五)市级复核。宁德市教育局组织复核,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终审。
(六)省级终审。福建省教育厅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
(七)作出注册结论。根据省教育厅终审意见公布注册结论,12月30日前在申请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进行注明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粘贴“注册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受理注册部门归档保存。
附件: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表样、以系统打印为准)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表现鉴定表
3.2021年蕉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注册未申报人员花名册
4.2021年宁德市蕉城区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申报人员花名册
5.2021年蕉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人员统计表
6.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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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区教人〔2021〕 79号附件1.doc
宁区教人〔2021〕 79号附件2-5.xlsx
宁区教人〔2021〕 79号附件6: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政策问答.doc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