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都中心小学教学楼改造(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18617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房屋建筑工程)小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617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4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贰佰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现金形式提交;②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2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 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蕉城在线(网址:http://jcjy.ndnews.cn/html/jiaoyu/)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扶摇村
电话:15859362527 联系人:傅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电话:0593-2997118 联系人:石工
本招标项目九都中心小学教学楼改造(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18617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房屋建筑工程)小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617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4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贰佰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现金形式提交;②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2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 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蕉城在线(网址:http://jcjy.ndnews.cn/html/jiaoyu/)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扶摇村
电话:15859362527 联系人:傅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电话:0593-2997118 联系人: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