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区教〔2017〕70号
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3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7﹞151号)精神,我局对应取消事项为民办学校章程修改备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2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2项)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17年5月5日
宁区教〔2017〕70号
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3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7﹞151号)精神,我局对应取消事项为民办学校章程修改备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2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2项)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