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电大考场改造工程已由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市工作站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市工作站,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市工作站,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蕉城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控制价17414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414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不分标段 ;
2.7.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6.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
3.6.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4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6.5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还应满足闽建【2016】5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上的要求。
3.6.6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的规定,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完整通过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查询。。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04月16日09时00分 00秒至2020年04月 20日17时00分00秒(含法定节假日)在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区联信财富广场B2写字楼7楼7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并将投标保证金密封好,在包封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名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市工作站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
电话:13950599766
联系人: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联信财富广场B2写字楼7楼702,邮编: 352100
电话:19959355801、15160181927
联系人:王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电大考场改造工程已由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市工作站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市工作站,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市工作站,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蕉城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控制价17414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414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不分标段 ;
2.7.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6.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
3.6.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4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6.5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还应满足闽建【2016】5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上的要求。
3.6.6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的规定,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完整通过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查询。。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04月16日09时00分 00秒至2020年04月 20日17时00分00秒(含法定节假日)在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区联信财富广场B2写字楼7楼7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并将投标保证金密封好,在包封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名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市工作站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
电话:13950599766
联系人: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联信财富广场B2写字楼7楼702,邮编: 352100
电话:19959355801、15160181927
联系人:王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