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第一阶段:贷前调查摸底阶段
时间: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前,为贷前调查摸底阶段。
◆普通高中、职业中学考生助学贷款需求摸底调查
途径:各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学校具体组织摸底调查,当年参加考试的学生填列《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1,以下简称《情况调查表》),班主任签名,学校盖章确认后,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提示:学生可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网(http://xszz.fjedu.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情况调查表》或向所在高中学校领取,按要求填写后,到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第二阶段:贷款实施阶段
时间:每年7月10日于10月10日
步骤:借款学生网上申请→提交材料→资助中心受理、审核、推荐→经办行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出具证明或回执→高校确认→借款人委托支付→经办行放款、受托支付款项(划汇)→借款学生持借款回执到校报到、核对划款、领取收费票据。
■第一步:学生申请:借款学生持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行的服务区域内。(网上申请地址:https://zxdk.fjnx.com.cn/)
◆学生应提交材料(以下材料需提供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复印件):
(1)《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或《**年蕉城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调查表》;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公安局公章的第1页、家庭户主页(共同借款人)和学生个人页);
(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开户行名称、账号及有关收费标准(不复印);
(6)向农商行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申请书(网上填写)。
■第二步:资助中心受理、初审、推荐
◆受理
☆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学生借款申请;
◆初步审核
☆审核学生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对《情况调查表》的审核:重点审核“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学生均为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高中阶段已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
*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
*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
*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
*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有关证明。
◆推荐
资助中心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随附学生相关材料,由贷款学生送户籍所在辖区农商银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第三步:经办农商银行入户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
经办农商银行收到资助中心审核通过的借款申请材料后,网点经办人员按照《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贷款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并办理审查和审批手续。
经办行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做出是否贷款的答复。对通过审批的贷款,通知借款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借款申请,应通知借款学生补齐相关材料后继续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对审批未通过的学生应告知具体原因,并将贷款申请材料退回学生本人。
■第四步: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填写《借款借据》,借款人出具《贷款支付申请(委托)书》。
贷款手续办理完成后,经办行(社)应向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书》,由借款学生持以上材料到高校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贷前准备
填报《**年蕉城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调查表》
网上申请
进入福建省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上申请,地址:https://zxdk.fjnx.com.cn/
窗口办理
提交材料:(1)《**年蕉城区家庭经济困难高考生情况调查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公安局公章的第1页、家庭户主页和学生个人页,一份);
(4)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校开户行名称、账号及有关收费标准(不用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