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会议讨论,决定我校需制作安装教室橱柜,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有装饰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一、编制依据: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宁区教【2016】68号文件及本工程特点。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教室等橱柜制作安装工程;
2.建设地址: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校内;
3.承包方式:总造价约12万元(包工包料);
4.工程决算价下浮率6%
三、招标方式:在合理的价格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四、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08月14日至08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每天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总务处
3.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93-2255955
五、招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7日 上午9:00
2.开标地点: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博雅楼三层会议室
六、施工工期及付款约定:
1.本项目预计工期10天。
2.本工程验收合格并决算后,一次性付95%工程款,余下5%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七、合格的投标人:
凡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信誉良好、无不良业绩记录,装饰资质的企业。
八、提供材料:(以下复印材料均要加盖公司公章)
1.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有装饰工程);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投标单位委托书;
5.法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验收方式:
工程验收由区教育局、学校等共同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逐项验收。
十、决算方式:
工程决算采用一次性决算的方式,以最后验收的实际工程量来编制决算,送有资质的评审机构进行审核,作为支付依据。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金:
投标保证金2000元以现金形式带到投标现场,中标后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只收中标单位),待工程结束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