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卫生保健室与大门工程已由 蕉城九都中心小学专题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招标编号为闽昇宁【2017】招084号,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169790元,k=8%,发包价为156670元整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卫生保健室与大门工程施工图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 19日至2017年 10月 30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3栋201室)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等)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现场现金或银行、保险保函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0 月30 日 15 时 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3栋201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德市蕉城区教育网(http://jcjy.ndnews.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 邮编:352109;
联系人: 傅先生 电话: 15859362527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海滨壹号13栋201室 ,邮编: 352100 ;
电话: 0593-2860578 传真:0593-2860579 ;联系人: 傅先生 。
九都中心小学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