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落实工作的通知》(区审改办〔2017〕28号)精神,为落实本单位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中的监管措施,不断强化“放管结合、放而不乱、管而有效”的责任意识,对我局取消的事项,运用“双随机”“互联网+”和日常检查指导等监管方式,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取消事项监管不漏项、不缺位、不脱节。现将《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监管责任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5日
附件: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共计2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 |
设定依据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责任股室 |
1 |
民办学校章程修改备案核准 |
蕉城区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取消审批后,在学校设立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通过明确章程规范标准、制定范本、加强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学校章程进行管理。 |
语社股 |
2 |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 |
蕉城区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取消审批后,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语社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