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区教〔2017〕204号
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落实工作的通知》(区审改办〔2017〕28号)精神,为落实本单位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中的监管措施,不断强化“放管结合、放而不乱、管而有效”的责任意识,对我局取消的事项,运用“双随机”“互联网+”和日常检查指导等监管方式,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取消事项监管不漏项、不缺位、不脱节。现将《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监管责任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