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蕉城区机关幼儿园金溪分园与蕉城区郦景阳光幼儿园的申请,我局对蕉城区机关幼儿园金溪分园与蕉城区郦景阳光幼儿园参加蕉城区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公示,分别于2018年1月10日与2018年1月12日组织区级评估验收小组,按照《<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确定的各项指标,对蕉城区机关幼儿园金溪分园与蕉城区郦景阳光幼儿园进行评估验收。经综合评定,两所园评估结果总分均在70分以上,达到了蕉城区示范性幼儿园的标准。
现在蕉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2018年1月16日—1月23日
如对申报有疑议请投诉,投诉电话:2987018
蕉城区教育局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