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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职业中专学校毒品预防教育 展厅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8-04-24 08:53:15

为创建区级“毒品预防教育学校”,引导老师、学生积极参与毒品预防教育,切实增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现由学校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我校毒品预防教育展厅建设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有相应装修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一、编制依据: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本工程预算清单和工程特点。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德职业中专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展厅建设工程项目。

2、建设地址:闽东西路5号宁德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二层

3、施工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施工面积约260平方米

4、工程规模:工程预算造价约29万元人民币

三、定标原则:项目下浮率为8%,采用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有效投标人名单的招标方式。

四、报名时间:

1、2018年4月24日—4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宁德职业中专学校保安室

3、联系人:刘老师 18705930618

五、招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10:00

2、招标地点:蕉城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六、施工工期:2018年4月27日—5月17日工期20天。

七、合格的投标人:

凡具有相应的装修施工资质、信誉良好、无不良业绩记录的企业均可报名。

八、提供材料(以下复印材料均要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装饰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5、属委托的应出具委托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验收方式:

工程验收由区教育局、学校、施工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逐项验收。

十、决算方式:

工程决算采用一次性决算方式,以最后验收的实际工程量来编制决算,送有资质的评审机构进行审核,作为支付依据。

十一、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80%工程款。余款15%待工程决算审核后拨付,5%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十二、双方责任:

校方责任: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用水电。2、对进场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工程的施工进度。

施工方责任:1、投标前勘察现场,依据现场条件和施工图纸确定施工部署。2、施工方进场的材料,半成品及移交甲方前的成品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保管,如有丢失、被盗,由施工方自行负责。3、施工方必须按建筑工程有关规定为工人办理工伤保险,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由施工方自行负责,建设单位概不负责。4、施工方负责施工现场自身垃圾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三、投标保证金及履约金

投标保证金5000元,以现金形式装封带入投标现场,中标后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金(中标单位),待工程结束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四、违约责任:

为迎接上级检查验收,施工工期紧,时间短,请有实力的工程队投标承接。

1、工程施工方如果不能按规定工期完成工程和通过验收的,则每天拖延一天付违约金1000元给甲方。延期超过七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施工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已经施工和进场的材料设备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2、如果施工方不符合规范要求特别是现场安全要求,施工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负责,工期不顺延,如严重的程度足以影响合同履行,甲方可终止合同,施工方保证金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宁德职业中专学校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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