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堂规范化经营管理的要求,更好地对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经校务会决定,学校食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委托具有餐饮管理资质、信誉好、业绩优的法人公司,进行规范化经营管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宁德五中新校区
2、学校学生总人数约1800多人,在校寄宿学生约700-900人,全年营业时间约10个月。食堂总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分独立操作间、学生餐厅和教工餐厅,设置座位500多位。
3、委托经营范围:饭食、面食、糕点、汤菜、熟食等食物
4、委托经营期限:食堂经营期原则上为一年(2018年8月15日—2019年8月14日),若经营状况良好,师生反映基本满意,可考虑适当延长一年。
5、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公开招标。其中商务部分50分(综合实力30分、经营经验和保险20分)、经营管理部分50分(经营管理团队15分、管理模式7分、食品品质及价格13分、卫生消防安全管理13分、特色经营管理2分)
二、招标有关费用
1、承包费用:本次招标项目宁德五中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为民生工程,承包费为0元;
2、履约保证金:中标者在签订合后3日内必须提交履约押金100000元;履约押金在合同到期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若食堂资产受损,赔偿金从履约押金中扣除,若中标人违反合同规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人应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中标者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为招标服务费。
4、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价5000元,由中标者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
三、资格标准及提供材料: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承包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的类别。(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②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③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餐饮经营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中)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6、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即拟派遣经营食堂的项目经理)的材料。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的资质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医保的证明材料;
②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提供有效期内健康证复印件);
④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⑤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的经营管理期间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承诺;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8、投标人需提供经营方案投标人需提供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经营特色及方略;
(2)规章制度、服务承诺及管理措施(需具体列出管理规章制度、服务内容、方式以及承诺内容,包括服务方式、人员管理、食品加工、采购、留样、卫生保障、现场管理等措施,其中承诺内容包括确保师生就餐情况、接受单位指导、食品定价需经招标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定价书面材料报备招标方等);
(3)管理人员、厨师、一般员工的配备情况;
(4)经营内容(包括食品价格、品质等各方面)
(5)应急预案(停水、停电、食物中毒等);
(6)制定服务公约,明确如何处理与校方、学生的矛盾及投诉。
四、经营要求及说明
1、学校提供食堂场所和现有基本设施如炊具、消毒具、冰柜、就餐桌椅等设备,其他由承包者负责。 原食堂经营者所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的电灶等设备,由中标者与原经营者自行协商折旧处理。
2、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独立享有和承担食堂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3、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经营者承担水、电、煤气、卫生等费用,必须合法用工。
4、经营者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一切损失由经营者承担;
5、经营者需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
6、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要做好消防事故及卫生安全的预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7、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B级)、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经营证件,相关材料需送学校总务处备案。
8、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再补充说明。
五、信息发布媒体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在“宁德蕉城在线-教育--通知公告”上发布通知(http://jcjy.ndnews.cn/),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者,自行到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学校不安排现场踏勘。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17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3、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3-2067555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3、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3-2067555
八、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德五中。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宁德五中新校区
2、学校学生总人数约1800多人,在校寄宿学生约700-900人,全年营业时间约10个月。食堂总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分独立操作间、学生餐厅和教工餐厅,设置座位500多位。
3、委托经营范围:饭食、面食、糕点、汤菜、熟食等食物
4、委托经营期限:食堂经营期原则上为一年(2018年8月15日—2019年8月14日),若经营状况良好,师生反映基本满意,可考虑适当延长一年。
5、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公开招标。其中商务部分50分(综合实力30分、经营经验和保险20分)、经营管理部分50分(经营管理团队15分、管理模式7分、食品品质及价格13分、卫生消防安全管理13分、特色经营管理2分)
二、招标有关费用
1、承包费用:本次招标项目宁德五中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为民生工程,承包费为0元;
2、履约保证金:中标者在签订合后3日内必须提交履约押金100000元;履约押金在合同到期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若食堂资产受损,赔偿金从履约押金中扣除,若中标人违反合同规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人应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中标者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为招标服务费。
4、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价5000元,由中标者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
三、资格标准及提供材料: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承包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的类别。(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②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③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餐饮经营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中)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6、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即拟派遣经营食堂的项目经理)的材料。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的资质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医保的证明材料;
②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提供有效期内健康证复印件);
④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⑤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的经营管理期间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承诺;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8、投标人需提供经营方案投标人需提供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经营特色及方略;
(2)规章制度、服务承诺及管理措施(需具体列出管理规章制度、服务内容、方式以及承诺内容,包括服务方式、人员管理、食品加工、采购、留样、卫生保障、现场管理等措施,其中承诺内容包括确保师生就餐情况、接受单位指导、食品定价需经招标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定价书面材料报备招标方等);
(3)管理人员、厨师、一般员工的配备情况;
(4)经营内容(包括食品价格、品质等各方面)
(5)应急预案(停水、停电、食物中毒等);
(6)制定服务公约,明确如何处理与校方、学生的矛盾及投诉。
四、经营要求及说明
1、学校提供食堂场所和现有基本设施如炊具、消毒具、冰柜、就餐桌椅等设备,其他由承包者负责。 原食堂经营者所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的电灶等设备,由中标者与原经营者自行协商折旧处理。
2、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独立享有和承担食堂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3、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经营者承担水、电、煤气、卫生等费用,必须合法用工。
4、经营者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一切损失由经营者承担;
5、经营者需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
6、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要做好消防事故及卫生安全的预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7、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B级)、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经营证件,相关材料需送学校总务处备案。
8、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再补充说明。
五、信息发布媒体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在“宁德蕉城在线-教育--通知公告”上发布通知(http://jcjy.ndnews.cn/),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者,自行到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学校不安排现场踏勘。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17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3、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3-2067555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3、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3-2067555
八、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德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