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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第四中学木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8-07-20 10:54: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第四中学木窗改造工程 已由宁德市第四中学会议纪要形式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第四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第四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四中校内(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北区192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造价为25225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控制价252259元,发包价23374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 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6.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
    3.6.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 月21日至2018年7 月25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8号水大酒店门卫进来二排二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并用信封包封,封面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交到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000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7 31 日上午09 30 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闽东中路18号水大酒店门卫进来二排二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还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蕉城区教育网(http://jcjy.ndnews.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第四中学
地址:宁德市第四中学校内(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北区192号)
联系人:吴老师      黄老师  
电话: 15959308095   1896543089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8号水大酒店门卫进来二排二层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860309828
 
监督:宁德市第四中学
 
 
 
宁德市第四中学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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