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办公室改造工程已由福建省宁德职业中专学校以会议纪要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宁德职业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宁德职业中专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建设规模:预算价为19791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办公室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不适用)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1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7 月 24日至 2018 年 7 月 30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801室)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方式递交至招标人处(采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非电子投标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6日上午9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801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蕉城在线(网址http://jcjy.ndnews.cn/html/jiaoyu/)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蕉城在线(网址http://jcjy.ndnews.cn/html/jiaoyu/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职业中专学校
地 址:宁德闽东西路5号
电 话:13328283113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801室
电话:0593-6107779
联系人:翁女士
本招标项目宁德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办公室改造工程已由福建省宁德职业中专学校以会议纪要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宁德职业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宁德职业中专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建设规模:预算价为19791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办公室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不适用)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1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7 月 24日至 2018 年 7 月 30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801室)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方式递交至招标人处(采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非电子投标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6日上午9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801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蕉城在线(网址http://jcjy.ndnews.cn/html/jiaoyu/)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蕉城在线(网址http://jcjy.ndnews.cn/html/jiaoyu/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职业中专学校
地 址:宁德闽东西路5号
电 话:13328283113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801室
电话:0593-6107779
联系人:翁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