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区教〔2018〕1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都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梳理完善市、县级权责清单的通知》(闽审改办函﹝2018﹞138号)和《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区审改办﹝2018﹞21号)精神,健全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化、动态化,现将2018年《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