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录播室装修工程已由宁德市蕉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会议纪要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蕉城区东湖路19号;
2.2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1259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具体以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30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不适用)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1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海滨壹号1号楼504)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预算价报告每份售价100元,招标图纸另售(依据宁建筑[2013]7号文,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购买施工图纸,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招标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方式递交至招标人处(采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非电子投标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2月 25 日下午15时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海滨壹号1号楼504);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蕉城在线(http://jcjy.ndnews.cn/html/jiaoyu/)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
地 址:蕉城区东湖路19号
电 话:13599820120
联系人:谢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海滨壹号1号楼504
电话:0593-2835369
联系人: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