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儿童学园、三都中心幼儿园、金涵中心幼儿园、六都学校幼儿园、七都中心幼儿园、皇家新佳坡幼儿园、小博士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督〔2018〕16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宁教督〔2018〕21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按照“五年一轮”全覆盖的要求,2019年将对蕉城区儿童学园等7所幼儿园开展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领导,保证工作落实,经研究,成立蕉城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李宁英蕉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 李景瑞蕉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员: 汤玉瑜 蕉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黄容灼 蕉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政股股长
刘 静 蕉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股股长
韩 剑 蕉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副主任
吴瑞俊 蕉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政股副股长
王 斌 蕉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郑丽芳 蕉城区教育局幼教股股长
陈 彬 蕉城区教育局语社股股长
陈文彦 蕉城区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其他督学若干,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二、督导幼儿园及时间
三、督导的方式
一听,听园长对各自园工作的汇报(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努力的方向);
二看,看幼儿园的软件资料,幼儿生活及学习习惯,幼儿园的环境创设以及周边环境整治。
三查,查教师配备情况(学历、专业、任教年限等)、落实教师待遇、各类人员的健康状况、保教费的收支情况、办园投入情况、师资培训情况。
四问,了解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幼儿发展情况。
具体督导时间及《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另行通知。
四、上交资料
(一)自查报告(汇报材料)
(二)幼儿园办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两项资料提前打印好,加盖学校公章,督导时收走(电子档上传邮箱dxg2987083@163.com)。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