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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关于蕉城区金涵畲族乡曙光幼儿园申请设立的公示

2019-04-11 11:20:51

拟设立的蕉城区金涵畲族乡曙光幼儿园,位于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金涵村村委楼,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150平方米,拟设4个班级。

举办者王巧春(公民身份号码352201197807130924),陈艳(公民身份号码352201198201125826),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该园已制定学校章程(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办学收益,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成立首届理事会、监事会并提供教育行政机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教职工党员情况说明,有合格教师,园长为陈艳(公民身份号码352201198201125826,持园长证)。学校资产经审计为49.17万元。办学场所经消防安全评查(报告编号:156620190128005),建筑质量经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号:YZGC1700122),室内空气经检测(报告编号:161312050159)。

经我局审核及评估组现场踏勘,办学条件基本符合《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现进行公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来信、来电、来访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15日

联系电话:0593-2915117 0593-2987016

邮 箱:jcqysk@163.com

地 址:蕉城区青山路6-1号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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