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LZB(2019)NDY02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连廊地面及中庭排雨水改造工程已由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会议纪要【2019】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23887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zjxypjform/homepage/homepage.aspx。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不适用)
3.8其他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6)5号、闽建(2017)16号、建市(2017)241、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省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7 月 25 日至 2019 年 7 月 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8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预算价报告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方式递交至招标人处(采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非电子投标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8 月 5日上午10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701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到场核验登记(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蕉城教育网上(http://jcjy.ndnews.cn/)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蕉城教育网上(http://jcjy.ndnews.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金漳路2号
电 话:0593-2255855
联系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801室
电话:0593-6107779
联系人: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