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规范化经营管理,更好地对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经校务会决定,学校食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委托具有餐饮管理资质、信誉好、业绩优的法人公司,进行规范化经营管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宁德五中新校区
2.学校学生总人数约1800多人,在校寄宿学生约700-900人,全年营业时间约10个月。食堂总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分独立操作间、学生餐厅和教工餐厅,设置座位500多位。
3.委托经营范围:饭食、汤菜、熟食加工等经营许可证允许的经营内容。
4.服务期(年):本项目服务期限四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模式(即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1年合同,合同期满经学校对成交供应商根据履约情况和师生满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则合同延长继签一年,延长期不得超过服务期限;若考核不合格,则合同终止,服务期结束)。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餐饮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18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租赁合同上的租赁地址须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
(3)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5、投标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6、投标供应商近三年餐饮经营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中)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招标有关费用
1、承包费用:本次招标项目为民生工程,承包费为0元。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供应商必须以自身的名义,在开标前一工作日17:00前以转帐、电汇或网上银行等非现金方式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须在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FJSHYZB-2019-108 ”的字样以及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磋商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
3、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四、信息发布媒体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在“宁德蕉城在线-教育--通知公告”(http://jcjy.ndnews.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者,自行到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学校不安排现场踏勘。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7月29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1)本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须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2)外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及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08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08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3、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8日 09:00
4、开标地点: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七、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宁德五中新校区
2.学校学生总人数约1800多人,在校寄宿学生约700-900人,全年营业时间约10个月。食堂总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分独立操作间、学生餐厅和教工餐厅,设置座位500多位。
3.委托经营范围:饭食、汤菜、熟食加工等经营许可证允许的经营内容。
4.服务期(年):本项目服务期限四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模式(即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1年合同,合同期满经学校对成交供应商根据履约情况和师生满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则合同延长继签一年,延长期不得超过服务期限;若考核不合格,则合同终止,服务期结束)。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餐饮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18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租赁合同上的租赁地址须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
(3)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5、投标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6、投标供应商近三年餐饮经营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中)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招标有关费用
1、承包费用:本次招标项目为民生工程,承包费为0元。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供应商必须以自身的名义,在开标前一工作日17:00前以转帐、电汇或网上银行等非现金方式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须在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FJSHYZB-2019-108 ”的字样以及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磋商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
3、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四、信息发布媒体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在“宁德蕉城在线-教育--通知公告”(http://jcjy.ndnews.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者,自行到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学校不安排现场踏勘。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7月29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1)本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须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2)外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及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08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08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3、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8日 09:00
4、开标地点: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七、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